关于评选二○○八年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和
院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
各系:
为切实做好二○○八年毕业生工作,创建和谐、文明校园,鼓励和激发
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,树立良好的校风、学风,促进学生德、智
、体、美等全面发展,经研究决定在二○○八届毕业生中评选安徽省品学兼
优毕业生和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。现将评选的有关事
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条件
1.
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条件(见学生手
册有关规定)
2. 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
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必须从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中产生。评选比例
为毕业生人数的2%。
二、评选办法
由毕业班辅导员推荐,广泛征求毕业生、任课教师的意见。确定初步
名单后,由各系党总支审定,报院学生处审核,对初步审定合格学生进行公
示。如有违纪行为,或学习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,取消评优资格。
三、表彰办法
被评上的学生授予省、院品学兼优毕业生称号;颁发荣誉证书;填写品
学兼优毕业生登记表,并存入档案。
各系须按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的原则严格评选。
四、报送材料及时间
经公示无异议后,将填写好的下列材料于08年3月24日前报送院学生处。
1.省级双优生和院级双优生名单分开汇总,标题为“**系省级双优生
”、“**系院级双优生”,名单以EXCEL电子表格(字段包括序号、系别、
班级、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获奖情况)和纸质文档(盖章)各一份报送学生
处。
2.《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》和《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》各
一式两份。
电子邮件或MSN:lxf1125@sohu.com
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|